关于加快推动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提升的通知

作者: 本站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7日

粤农农办〔2019〕140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提出,到2020年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基本实现生产全程机械化。水稻种植环节机械化依然是我省水稻生产机械化的最大短板,也是影响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提升的最重要因素。2019年,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仍将是国家开展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当前,我省春耕生产即将开始,为加快水稻机种水平提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开展“补短板促机种 提升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活动。2018年,我省通过在早稻及晚稻育插秧关键农时,以产粮大县和水稻机种薄弱县为重点,开展“五个一”系列活动(举办一次现场观摩培训、进行一次专家指导服务、提出一个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建设一批示范基地),取得了较好效果。2019年,各地要继续推进此项活动,找准瓶颈问题、明晰路径措施、示范装备技术、推广典型模式、营造良好氛围,以种植机械化为突破,结合当地实施农业项目,推进水稻机械化种植技术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进村镇、进合作社,建立一批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带动全省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加快提升。

  二、大力创新推广适合当地的水稻机种模式。通过举办现场会、观摩会和技术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大力创新推广多种模式水稻机种技术的应用。有直播习惯的地区,在农民接受的基础上,大胆推进农用无人机机直播试点,加快水稻机种水平提升。

  三、切实发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能。一是督促中央2017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县要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鼓励应用信息化作业监测技术,加快推进水稻育插秧作业补贴任务完成。二是切实用好《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任务清单(第一批)的通知》(粤农计〔2018〕24号)中“现代农业装备引进及示范、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建设”和《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8〕314号)中“农业生产能力提升——农业装备能力提升”资金,确保约束性任务完成,加快使用进度,提升使用效能。三是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对水稻机种作业和购买新型高效插秧(直播)机械给予补助。

  四、有关要求

  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提升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紧迫性、重要性,加强对水稻生产机械化工作的推动,督促所辖县(市、区)及早谋划、及早行动,适时组织开展检查指导,掌握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水稻机种水平、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有较大幅度提升,完成年度考核指标。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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