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办〔2017〕43号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农业部公告第2331号),我厅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农机推广鉴定产品及证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现将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7个企业14个产品。其中,1个企业的1个产品检查结论为“合格”;2个企业的4个产品检查结论为“整改合格”;1个企业2个产品停止生产申请放弃持证;1个家企业1个产品不再生产(无库存);2个企业的6个产品检查结论为“不合格”(详见附件)。
二、监督检查处理意见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通过农机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农办机〔2013〕36号)的有关要求,
我厅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维持检查结论为“合格”的饶平县万胜粮食机械有限公司的1个产品的推广鉴定证书(证书编号:粤2014011)和结论为“整改合格”的江门市新会区新农机械有限公司等2个企业的4个产品的推广鉴定证书(证书编号:粤2014007、粤2014012、粤2014015、粤2014016)继续有效;
(二)对申请撤证的广东顺德凯雷机械有限公司的2个产品的推广鉴定证书(证书编号:粤2014004、粤2014005)、约翰迪尔(宁波)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不再生产(无库存)的1个产品的推广鉴定证书(证书编号:粤2014006)和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广州市中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等2个企业的6个产品的推广鉴定证书(证书编号:粤2014001、粤2014002、粤2014003、粤2014008、粤2014009、粤2014010)予以撤销。
特此通报。
附件:检查企业及产品结果汇总表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1 月22日
抄送:省农机试验鉴定站。
相关附件: 通知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