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开展低速载货汽车档案移交 健全农机监管体制

作者: 本站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8日

  进一步健全农机监管体制、规范拖拉机牌证管理,10月25日由佛冈县人民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县长范辉煌召集,在县人民政府主楼320会议室召开了佛冈县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档案移交工作会议,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曾锦常、县农业局副局长黄政雄、县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肖锦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罗显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所长朱卫强以及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范副县长在会上强调要求,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档案移交工作是今年我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之一,必须严格按照省安委会(粤安[2016]3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好,因县公安交警大队对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管理系统和管理程序尚未完善,县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站将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管理职能移交给县公安交警大队后,要协助县交警大队完善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车辆和档案管理。会议还进行了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档案移交签字仪式,罗大队长和肖站长分别代表县公安交警大队和县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站在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档案移交书上签字,范副县长见证了交接仪式。 

  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档案移交工作顺利完成,进一步理顺了我县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管理方式,从源头上规范了农机安全监管,对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保障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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