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督促加快2012年度农业机械化发展专项和设施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工作的通知

作者: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1日

粤农机﹝2014﹞11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农局、直管县农业(农机)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省2012年度农业机械化发展专项和设施农业发展专项的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规范操作流程,我厅多次催办有关单位早日报送项目实施方案和合同书,以便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实施方案和合同书实施项目,拨付项目资金。但目前仍有部分单位尚未上报项目实施方案和合同书,或者所报送的资料不符合相关规定,多次联系修改未达到要求。

    《关于下达2012年省级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2〕608号)和《关于下达2012年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专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农计〔2013〕6号)下达的项目,尚有广州市的4GZ系列切段式甘蔗联合收割机应用推广项目和履带式半喂入花生联合收获机研制项目、湛江市的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关键环节整机试验与演示项目、封开县的机械化大棚水稻育插秧技术推广项目、广东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的种猪超声波活体测定设备及技术推广项目等5个项目尚未签订实施方案和合同书。

    《关于下达2012年省级设施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2〕627号)和《关于下达2012年省级设施农业专项计划的通知》(粤农计〔2013〕6号)下达的项目,尚有韶关市的茶叶节水灌溉设施农业项目建设项目、南雄市的合耕达利蔬菜大棚建设项目、封开县的机械化大棚水稻育插秧技术推广项目、普宁市的蕉柑良种繁育大棚设施农业项目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尚未签订实施方案和合同书。

    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密切配合,务必按照要求于2014年2月10日前将纸质版报送到省农业厅农机化办。逾期不报,对项目实施造成影响,将由有关单位自行负责。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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