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以及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广东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粤农〔2010〕453号),广东省农业厅会同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组织了《2014—2016年广东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评审工作,经专家综合评审,形成了《2014—2016年广东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公示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稿中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有异议(包括企业资质、是否有集中而未能妥善处理的质量投诉、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公示稿中的文字错误等),可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广东省农业厅农机化办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附件:
《2014—2016年广东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公示稿).xls
(联 系 人:胡兵文、陈奕娟;传真电话:020-37288279;电子邮件:gdnjhb@126.com;联系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邮政编码:510500)
广东省农业厅
2013年12月26日